齊齊哈爾新聞網2月5日訊 (于群健)昨日,記者在微信里看到李先生在朋友圈中曬出一段話:“澆花、疊被、掃地今天早上兒子又做了許多家務,我又獎勵了他三元錢……”
據李先生介紹,他的兒子今年6歲,為了讓孩子養成干家務勞動的習慣,他每次都讓孩子幫忙撿碗筷和掃地,并教育孩子:“勞動創造價值,以后干一次家務都會獎勵1元錢。”
李先生告訴記者,“最初覺得這么做沒什么不妥,既可以引導孩子愛勞動,又可以幫助他建立最初的理財觀念。但是,隨著兒子對干家務賺錢的事樂此不疲,經常自己沒事找事做,有的時候還主動幫忙澆花、擦地,然后小手一伸“要錢”。有一次,我沒給錢,孩子反倒甩手不干了。”
記者調查發現,在市民王女士家也同樣采取了,做家務給孩子“勞務費”的做法。“我女兒今年8歲,寒假期間家里為了鼓勵她養成勞動的習慣,提出了她每做一件家務,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報酬作為零用錢,她現在還挺有積極性的,還鍛煉了她記賬的能力,但我們也不知道對孩子采用“金錢獎勵”的形式是否合適?”王女士說。
對此,眾多家長認為,孩子參加家務勞動獲得報酬,容易其忽略義務而更重視“金錢關系”,讓孩子少了承擔而多了利益心。還有部分家長擔心這容易讓孩子淡化責任和親情。
據了解,當孩子為了金錢獎勵去做家務的時候,表面上看動力是來自內在的,是“我要做”,但其危險性在于如果外在刺激一旦停止,內在動機也就隨機消失了。而孩子在家庭中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,本身也是作為家庭一分子的義務,家長是可以邀請(或要求)孩子參與的,而不是把做家務變成講條件要報酬的交換。
恒昌中學教師朱宇認為,讓孩子通過做家務來換取零用錢的方式不可取。家長可以讓孩子在不同年齡,參與不同的家務活動,這也是讓他們成為家庭成員、對家庭有歸屬感的重要部分。要讓孩子知道,做家務是培養能力,也是一種愛的付出。讓孩子懂得最好的回報不是金錢,而是讓孩子學會愛、感謝和尊重。
“所以,在這件事情上家長要學會正確引導。家務活可先從游戲開始,通過游戲的方式完成家務,慢慢培養孩子做家務的意識。” 朱宇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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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做家務需給“勞務費”獎勵?不可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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