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新聞網訊(桂林晚報記者陳曉東)昨日,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,為促進電力消費,消納豐水期棄水電量,自治區物價部門近期再次下發通知,要求進一步做好居民用電促銷工作,降低居民用電成本。通知要求,對于簽約用戶,年用電量超4500千瓦時部分電價每千瓦時降0.2元;5至10月份,第一階梯電量每戶每月增加60千瓦時。
通知明確,按照自愿原則,只要在8月31日前結清欠費、一次性預付供電企業電費2479.35元(年用電量4500千瓦時現行階梯電價的電費),并與供電部門簽訂相關協議的“一戶一表”居民用戶,今年全年用電量超過4500千瓦時的部分,執行電價由原來的0.8283元/千瓦時降為0.6283元/千瓦時。對于新報裝用電的用戶,在結清欠費、本年用電后4個月內(不超過2018年12月31日)一次性預付電費2479.35元,并簽訂相關協議的居民用電戶,用電量超出4500千瓦時的部分,享受老用電戶同樣的優惠。
此外,通知規定,2018年豐水期(5-10月份)所有居民用電第一階梯電量每戶每月增加60千瓦時。調整后,“一戶一表”居民階梯分檔電量為第一檔電量每戶年用電量不超過3120千瓦時。不過,對于豐水期每戶每月增加的60千瓦時,跨年不結轉。
據了解,目前我市電價是按年執行三檔階梯電價,用電總量≤2760千瓦時為第一檔,電費為0.5283元/千瓦時,用電量超2760千瓦時但不超過4440千瓦時為第二檔,電費為0.5783元/千瓦時,用電量超4440千瓦時為第三檔,電費為0.8283元/千瓦時。據此計算,如一家全年電量為6000千瓦時,按現行的收費方式,全年電費為2760×0.5283+1680×0.5783+1560×0.8283=3721.8元。如果按簽訂協議后的電費計算,該戶全年電費為3120×0.5283+1320×0.5783+60×0.8283+1500×0.6283=3403.8元,與原來相比少了318元。
“如果協議用戶年用電量少于4500千瓦時,預存電費多余部分會自動結轉至下一年。”市物價局商品價格管理科負責人表示。
全國首個“無走失日”來臨,小紅人”免費發放“黃手環”
我市駐外招商呈現全面開放態勢
云開山保護區組織干部職工召開普法學習會
全面建設經濟強區美麗新城——訪市委常委、廊坊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王金忠
荊州市交通運輸局開展糾正“四風”改進作風工作
降低居民用電成本 增加豐水期第一階梯電量簽訂協議可享“促銷價”
乾隆年間禁伐碑饋贈滾滾生態紅利
東莞數千名市民“以舞會友”
“周末去哪兒—邯鄲秋游人氣指數榜”新鮮出爐
市婦聯主席陳雷紅指導我市巾幗文明崗創建工作
春運購票迎高峰
16歲女孩唯一愿望:繼續讀書
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總會計師吳方接受監察調查
國慶長假十堰道路水路發送旅客463萬人次 無安全責任事故
懷寧縣近三萬人選擇城鄉居保二檔以上繳費
元旦假期我市接待游客21.19萬人次
隆昌市扎實開展“五清”行動積極爭創國家文明城市
禾城農商銀行便民服務進社區
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第二屆“最美交通人”頒獎典禮圓滿落幕
市委宣傳部召開部機關會議,傳達學習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精神